根据2023年8月31日《浙江省教育发展中心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现确定下列人员为我单位拟聘用人员并公示如下:
招聘岗位 | 姓 名 | 准考证号 | 性别 | 出生年月 | 专业 | 学历/学位 |
综合文秘岗 | 张 琴 | 000000100108 | 女 | 1996.01 | 新闻 传播学 | 研究生/硕士 |
公示时间:从2023年11月22日到11月30日,共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限内,有关人员均可实事求是向我单位主管部门省教育厅人事处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在反映时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监督电话:0571-88008852(省教育厅人事处)
通信地址:杭州市文晖路321号 省教育厅人事处
邮政编码:31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