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党组统一部署,省教育厅党组巡察组于2023年12月8日开始,用1个月左右时间,对浙江省教育发展中心开展巡察。
根据巡察工作规定,巡察组将重点检查浙江省教育发展中心党的教育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厅党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职工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情况;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推动解决软弱涣散问题,增强基层治理实效情况;上级巡视、审计、上一轮巡察等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等。主要受理浙江省教育发展中心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包括近3年内调离的原领导班子成员)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反映。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处理原则,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为便于广大群众反映情况,巡察期间设立专门举报电话:0571-88002790,开设电子信箱:fzzcxcz@zjedu.gov.cn,邮政信箱:杭州市拱墅区文晖路321号浙江教育大厦2014室浙江省教育厅机关党委收(邮编310014),同时分别在浙江教育大厦20楼西侧电梯厅前,浙江教育综合大楼8楼东侧电梯厅前和滨江立德园办公楼3-4层之间后楼梯口等三处设置巡察组工作联系信箱。巡察组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工作联系信箱由巡察组同志负责开启。
特此公告。
浙江省教育厅(省教育工委)党组巡察组
2023年12月7日